多年以后,当你长大懂事后,可能会问:妈咪,为什么我们的国家对于人民公开和平集会设定那么多的限制呢?我国的宪法第10条不是清楚阐明我们有言论和集会的自由吗?听说2011年前还没有那么多的限制,2011年的和平集会法案的罚款竟然高达一万令吉!妈咪,如果我们的基本人权被剥夺,财富被无良奸商欺骗,或不被公平对待等不平的事情发生在我们的身上,难道就连简单的集会也不能进行抗议吗?还有你们难道没有想过集会也有可能是庆祝一些欢乐的事情呢?如我国的足球队打进世界杯,我们不能够在MAMAK 档集体为球员加油呐喊了吗?又或者我想要在公园邀请朋友野餐庆祝我的21岁生日,到时是否也得申请准证?
妈咪,你们那时为什么没有反对这个法案呢?
女儿,妈咪和爹地当年的确有以行动来反对这个法案。在2011年12月17日的星期六,带你出席在KLCC双峰塔公园的黄色野餐集会。虽然前两周我们没有参与,第一周反对者在现场教授瑜伽,第二场集会则找来国家文学家沙末赛益吟诗,但是至少我们都有出席第三场的集会。这个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早前已在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,而来临的19日(星期一)政府府将在下周一的上议院会议提呈法案。 法案一旦获得国会两院通过,将会呈给国家元首御准,成为正式的法令。
妈咪在记录这件事情的时候还不确定法案是否会通过,如果通过的话,以后你可以很骄傲地告诉你的朋友,你在庆祝4岁的生日前3周,已经参与过合法的和平集会了。如果他们不相信,就给他们看证据吧!(爹地期许到时你根本无需问这个问题)!
当今大马的新闻: http://malaysiakini.com/news/184391
黄色野餐集会,合照后大家一起唱国歌!
巧遇 Linus Chung (电影 Sepet 里饰演 Ah Keong 的演员)